《智能音箱综合能力测试规范》正式发布
电声技术国际研讨会ISEAT2020-06-11 返回


文章转载自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官网,原文链接:http://www.cesi.cn/202006/6505.html,2020/06/1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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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智能音箱综合能力测试规范》。


该测试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与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基于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GB/T 14277-2013《音频组合设备通用规范》、SJ/T 11540-2015《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T/CESA 1045-2019《智能音箱技术规范》等已有国家/行业/团体标准,从品质音质、智能语音、智慧生活、便捷互动、智能家居5大维度,综合评判智能音箱全方位能力水平,技术指标共包含38项技术指标。


目前,双方已完成该规范各测试子项测试方法、A级/B级指标技术要求的制定,后续双方将结合产品摸底测试情况,进一步完善S级指标技术要求制定。该规范的测试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与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共同执行,通过检测的产品将由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发布产品测试证书。


智能音箱综合能力测试评价联系: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实验室

联系人:董桂官

邮箱:donggg@cesi.cn

电话:18612118407


——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

联系人:丁雯文

邮箱:dingwenwen@caianet.org.cn

电话:13482417482


附1:关于T/CESA 1045—2019《智能音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智能音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牵头起草,近40家企事业单位参与编制;2018年12月召开标准审定会,2019年4月正式发布。


——编制过程:

2018年5月:召开了标准启动会,形成了标准草案框架;

2018年6月:完成了标准参编单位的征集,目前共有35家参编单位;

2018年6月:完成标准方案的征集,四家单位(讯飞、腾讯、小米、灵隆)提供了方案;

2018年7月:完成了依据标准草案的评测,共测试了8款音箱,评测出5款性能优异的产品,并且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标准化论坛上发布;

2018年9月:完成了方案的融合,形成了目前的标准草案;

2018年11月:召开了标准编制组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2018年12月:召开了标准审定会;

2019年4月:正式发布实施。


——技术内容:

该标准是对现行扬声器(音箱)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有益补充,同时促进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GB/T 14277-2013《声频组合设备通用规范》及SJ/T 11540-2015 《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等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该标准规定了智能音箱的系统架构、音频性能、语音交互等技术要求,以及智能音箱智能化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适用于智能音箱产品及其系统的研发、设计和测试。


——查阅方式:

查阅该团体标准,请访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http://www.ttbz.org.cn/


附2:赛西实验室音箱领域已有工作基础


——标准研制:

电声产品全链路标准化(包括音箱、耳机、放大器等全链路产品):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为有源音箱标准化的归口单位、起草单位,有源音箱领域核心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我标委会归口、制定,包括:

GB/T 12060.5-2011《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GB/T 12060.13-2011《声系统设备 第13部分:扬声器听音试验》;

GB/T 12060.3-2011《声系统设备 第3部分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

GB/T 14277-2013《音频组合设备通用规范》;

SJ/T 11540-2015《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

T/CESA 1045-2019《智能音箱技术规范》


语音交互与智能化领域,开展了以智能电视为代表的智能终端产品语音交互及智能化评价标准研制:

SJ/T 11688-2017《智能电视智能化技术评价方法》;

SJ/T 11712-2018《智能电视语音识别 测试方法》;

SJ/T 11713-2018 《智能电视语音识别 通用技术要求》


——检测服务能力建设

初步建立了覆盖电声整机产品全链路检测能力,部分通过CNAS评审的检测服务能力:

GB/T 12060.5-2011 《声系统设备 第5部分:扬声器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GB/T 14475-1993 《号筒扬声器测量方法》

SJ/T 11540-2015《有源扬声器通用规范》

GB/T 12060.7-2013《声系统设备 第7部分:头戴耳机和耳机测量方法》

GB/T 12060.3-2011 《声系统设备 第3部分:声频放大器测量方法》

GB/T 12060.4-2012 《声系统设备 第4部分:传声器测量方法》

GB/T 14198-2012 《传声器通用规范》

EN 50332系列标准


此外还提供EASE音箱测试与数据库测试服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国家数字音视频及多媒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了2017年第三季度有源音箱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参与了2019年度智能音箱产品质量风险监测。


附3:声音的主观评价方法


音响/耳机设备和器材的最终质量主要表现在其音质上,而对音质的评价和检测有两个途径——客观检测和主观评价。


客观检测方面,目前可以依据各级标准,对有效频率范围、幅频响应差、声噪声、输出功率、信噪比、分离度、失真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得到相关数据;主观评价本质上是一种统计意义上的、客观的、科学的评测,听音员听音结果的信度和效度是最重要的环节。为保证客观公正,其评测的主体是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音质评价听音团。


因为现有的客观检测还不能完全揭示音质的所有特性本质,音质评价因子还没有一一对应的物理指标,所以,客观测试不能代替主观评价,制作音响/耳机等产品的最终目的是满足消费者的听觉享受,对音质的评价需要客观检测和主观评价两者结合,缺一不可。


在主观评价过程中,裁判员在确认相关场地条件符合主观听音评价要求后,听音员两人一组入场开始评价。评价采用“单盲双听比较六向”法,即已知参考器材,遮住被测器材的LOGO等显著标识,两位听音员需要在参考器材和被测器材之间快速切换、相互对比,并在以上高频、中频、低频、三频平衡、声场、分离度等六个方向以及十五个子项上各自对被测器材逐次打分;随后由裁判整理评分表并统计总分。如果两位听音员打分相差在30%以内,则该器材总分是两份分数的均值;如果两位听音员打分相差大于等于30%,则该器材重新换另一组听音员评价;如果另一组听音员打分相差依旧大于等于30%,则该器材由两组听音员一起评价,并由裁判收集所有数据交由中国电子音响行业协会音质评价听音团主任评判。